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89.61万元,同比下降67.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8.17万元,首次出现亏损,同比下降150.36%。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站)提供污泥脱水干化及废气净化技术装备及服务,同时,依托核心技术,公司业务逐步向工业固废与特种物料固液分离、节能降碳领域拓展。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变化影响,公司主要客户资金面较为紧张,重点区域项目新建与招标进度迟滞,公司2023年新签订单、年末在手订单远低于预期,导致公司2024年业绩大幅度地下跌。若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市场需求未能改善,政府债务或财政支出整体压力增加,且公司相关措施未能产生积极效果,则公司将存在业绩继续下滑的风险。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与市场环境,在公司董事会坚强领导下,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坚定不移地围绕公司发展的策略,深耕主责主业、强化市场开拓、坚持创新引领、增强核心功能,不断推进公司转型发展,多元并进。在管理层不懈地努力下,2024年新签订单、年末在手订单较上年同期均明显增长,为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改善提供保障。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8,034,59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652,426股,以146,382,166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276,43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复洁环保是一家专注于污泥等物料脱水干化与固液分离、恶臭污染物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净化、节能降碳技术、双碳综合服务与清洁能源先进的技术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成立于2011年,总部在上海。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是为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站)提供污泥脱水干化及废气净化技术装备及服务,集节能低碳高端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集成、安装与运维服务为一体;同时,依托核心技术,公司业务逐步向工业固废与特种物料固液分离、节能降碳、清洁能源领域拓展。
在“双碳”背景下,复洁环保作为节能低碳高端装备的领军企业,秉持科学技术创新理念,正在通过自身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与技术创新带动生态环保技术革新,致力于打造“中国智造”的新名片。
高端固液分离装备(含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装备)主要是针对污泥等难处理的物料以及要求滤饼含水率低的物料进行固液分离,可大范围的应用于市政与工业污泥的脱水干化,以及石油化学工业、煤炭、食品、制药、有色、轻工等行业固废或特种物料的固液分离。
截至报告期末,该装备已成功应用于国内市政、工业领域60余项污泥、特种物料脱水干化项目,承接项目污泥处理设施设计解决能力总规模超190万吨/年(超5,200吨/天),相比传统工艺,每年可减少碳排放超6.6万吨。
针对市政恶臭气体和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治理难题,企业具有包括活性氧离子净化、生物滤池净化、复合物化净化、分子捕集催化氧化等系列废气净化技术与成套装备,能够面向以上海区域标准为代表的全国一系列严格的排放标准,提供从密闭-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的废弃净化处理全流程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承接项目的废气处理设施总解决能力已超过850万立方米/小时,对难降解的恶臭污染物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进行了有效治理与污染减排,取得了显著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为进一步实现以高效、节能、低碳、经济方式对污泥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公司在深入调研污水厂厂内用热需求和已有水源热泵技术的基础上,创新开发高温水源热泵技术装备,通过吸收污水厂的中水显热用于污泥低温线℃高温供水,对污水厂低品位余热进行高效利用,实现了从污水厂内获取污泥干化热能的技术突破,促进了污水资源化、能源化,逐步降低了污泥脱水干化的单位运行成本与能耗,相比传统的脱水+干化“两段式”工艺,可实现能耗及单位运行成本降低30%左右,同时可显著减少碳排放。目前,高温水源热泵技术装备已经在国内多个污泥脱水干化项目中成功实现应用,明显降低了能源消耗、碳排放强度和直接运行成本,相比传统解决方案,综合效益显著。
同时,以高温水源热泵为代表的各类先进热泵技术装备(最重要的包含常温热泵、高温热泵、蒸汽热泵、超低温热泵等)还可满足污水处理厂、大型泵站、工业公司及其周边一些范围内有关设施及建筑物的制冷供热需求,实现对城镇与工业领域低品位余热的高效回收与综合利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捷碳科技是一家致力于为政企提供双碳领域一体化、矩阵式服务的综合性双碳服务企业,业务具体涵盖:节能低碳咨询、可持续发展规划服务、碳资产管理与开发、碳数据服务、节能减排项目投资运营等领域,助力客户形成一体化、全流程的综合性双碳解决方案。
截至报告期末,捷碳科技及其子公司已入选为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零碳工厂、零碳园区评价认证服务机构,河南省、济南市工业节能服务机构、河南省用能权、能源审计、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审核评级机构、河南省第一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行业级)碳中和行动联盟核心成员、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委会会员等政府备案智库;牵头编制《零碳工厂评价规范医药工业公司》,参编《河南省零碳工厂团体标准》《零碳药厂工厂评价指南》《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方法与要求 原生PETG聚酯薄膜等团体标准》。
公司主要通过向用户交付使用自主研发的高端固液分离装备(含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装备)、废气净化成套技术装备、先进热泵技术装备以及提供相关的备品配件销售、运营服务、维保服务等,以获取收入与合理利润。
具体来看,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一是向客户销售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并提供工艺设计、核心部件制造、安装调试等服务,这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二是为使用公司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的客户,提供常年的运维服务(人工、备品备件);三是为客户提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定制化服务和解决方案,最重要的包含存量污泥治理服务(如上海老港暂存污泥处理服务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总量和服务期限,在相应期间的污泥处理量确认收入);污泥BOT项目(如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观净水厂污泥干化处理服务项目,为BOT模式,运营期分10年确认收入);合同能源服务(如上海虹桥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干化高温水源热泵技改项目,通过为客户进行节能改造,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四是向客户单独销售滤板及相关配件(根据国内外客户的差异化需求,设计并生产不一样类型、规格的耐高温干化滤板和特殊用途高端滤板及相关配件)。
公司紧密聚焦高端固液分离、高效废气净化、节能降碳、清洁能源高新技术装备等领域,以“自主创新”为根本,通过自主立项,持续开展各项研发任务,形成主要核心技术与产品;同时,公司在加强自身研发实力的同时,重视与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合作,积极借助外部研发力量来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先后与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等高校、院所、企业组织合作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循环的污泥等有机固废无害化资源化”研发战略目标,持续聚焦污泥泥质及药剂数据库建设、污泥热化学处理技术装备、污泥处理产物资源化、先进热泵开发与创新应用、污水污泥制氢-储氢-用氢、绿色能源化工等主题进行关键技术攻关,并积极进行成果转化及工程示范,取得了良好成效。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自主销售,通过参加公开对外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
公司营销管理中心下设广东分公司、山东分公司、销售部、工业销售部及各办事处,主要负责营销管理工作。公司销售人员负责市场开拓,获取项目信息,邀请客户参观公司建设的项目,技术人员有效结合客户工艺路线和技术方面的要求,提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集成、安装与运维服务为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投标并中标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根据销售合同要求执行采购和生产任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个阶段的项目任务,同时按达成目标的时间节点确认收入。
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评估、维护,采购合同签订及采购合同管理等。除核心部件自主生产外,其余外购设备根据各项目技术方案,据此确定采购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并相应下达采购合同或订单。正常的情况下,公司的采购均按照销售、生产订单进行采购,当预计主要原材料价格将出现重大变化,公司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时,采购部提出申请并经管理层审核通过后,能提前采购部分原材料进行储备。公司已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工程技术部通过市场调查与研究、当地考验查证、工厂监造和出厂验收等方式,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供货周期、价格、售后服务及时性等多方面实行年度考核,优胜劣汰,定期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逐步的提升供应商品质管理。
公司主要生产或服务模式典型流程可分为项目信息收集与评估、招投标、合同签订、工艺设计、物资采购、核心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维服务八个阶段。
公司产品性质和市场特性决定了公司的销售和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按照每个客户的具体实际的要求以及客户的真实的情况进行订单式生产。公司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合同的执行。项目管理部根据合同及客户的真实需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工程技术部根据合同、客户的真实需求及项目实施计划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并制定采购清单和技术方面的要求,装备制造中心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核心部件及相关配件的生产,采购部根据合同、采购清单和技术方面的要求完成外购设备的采购,项目管理部负责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等工作,确保实现用户的需求。公司也会依据市场预测、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生产少量通用配件,以提高交货速度,并充分的利用生产能力,提高设备利用率。
所有产品的安装服务工作采取外包给拥有相对应资质的企业,公司完成项目设计、安装指导、调试等工作,最终交付客户使用,并提供后续运维服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C3591)”;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属于“7.2先进环保产业”项下的“7.2.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G35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作为科学技术创新型企业,属于科创板重点支持的六大领域中的“节能环保板块”。
当前,我国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为人口规模巨大的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污染物和碳排放总量仍居高位。在新形势下,把污染治理与节能、减排、降碳、循环利用等统筹协调推进慢慢的变成了时代的迫切要求,传统环保产业向“新环保”产业升级是必然趋势。
传统环保产业最重要的包含水、固、气等领域的污染治理,其核心是污染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及部分资源化处理。随着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环保产业需要向“新环保”产业升级,在实施环保末端治理的同时,还要深层次地融合节能、减排、降碳、扩绿、循环利用等方面,重视源头减排和清洁生产的措施,在经济社会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中发挥更高效作用。
针对这一变化,能清楚看到我国已经在从法规标准、财政税收、市场机制等多个角度展开布局,明确强调环保与别的方面的协同性,如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该方案核心强调两点:一是突出协同增效,要求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如目标协同、区域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等;二是强化源头防控,强调紧盯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头,突出主要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
近年来,随着国内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城镇污水净化处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水环境治理也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但同时,在污水处理时大量产生的污泥却没有完全得到一定效果的处理处置,对环境能够造成极大危害,慢慢的变成为制约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向好的薄弱环节。
当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首先是污泥产量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10月发布的《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表明,2023年全国城市及县城污水厂产生的污泥量已突破8,600万吨(以含水率80%计),预计到2025年我国污泥产量将达到9,000万吨以上。其次,从新的一轮环保督察来看:污泥问题十分突出,污泥违规处理处置时有发生对污泥“污染物”特性认识不足。虽然现在政策层面从“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发展,但相比发达国家在污泥处理处置上的能力和水平严重滞后,污泥处理处置投资占比严重不足(国内污泥处理处置费用普遍不足污水厂总运行的成本的20%,发达国家的这一费用占比约为30-50%)。此外,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还存在污泥稳定化处理严重不足,污泥处理处置标准不够完善等问题。
2)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是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污泥焚烧的处置方式有着非常明显优势
在国家环保监管政策持续加码、市场监管更加严格以及污泥处置标准逐步的提升的背景下,极大地驱动了污泥处理处置的无害化进程。国内常用的污泥处置手段包括卫生填埋、焚烧、土地利用和建材利用。其中,卫生填埋由于没有实现完整处置且浪费土地资源,难以适应我国当前和未来的环保发展要求,且《“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精确指出要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积极地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因而卫生填埋的处置方式将逐步被淘汰。
污泥焚烧处置能够将污泥中有机物在高温条件下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同时释放热量,实现最大限度的污泥减量化与无害化,可大幅减小污泥的体积,彻底杀灭其中的病原微生物,阻断污泥中病毒的传播,解决污泥的恶臭问题,且焚烧产物为稳定的惰性灰渣,可进行建材利用资源化,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同时,利用焚烧系统能将污泥焚烧产生的热量用于湿污泥的干化以及蒸汽、电力产品的生产等,相较于其他处置方式具有较大的优势。
“碳减排”与“碳中和”背景下,污泥处理处置市场需求升级,低碳化、资源化成为产业升级新导向。
在政策与技术双重驱动下,污泥处理处置将由稳定化、无害化向减量化、资源化和低碳化转型。国家《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稳定可靠、绿色低碳”的原则,加大污泥能源资源回收利用,鼓励将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上海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也指出了要秉承“绿色、循环、低碳、生态”理念,强化源头污染控制,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积极回收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鼓励污泥处理处置方式选用独立焚烧、协同焚烧后建材利用或统筹利用,兼顾高效生物处理后土地利用;广东省《关于逐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强化技术支撑,突破污泥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置、污水厂内减量等共性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展创新技术应用。随着相关规划的相继出台,为重点地区污泥处理处置释放了巨大的市场空间,还着重提出了资源化利用的战略目标,旨在转变传统的污泥处置观念,推动污泥从单纯的环境负担转变为有价值的资源。
随着我国污水处理率持续提升、污泥产生量一直增长、环保督察着重关注、政府对污泥处理处置要求逐渐增加的多重压力下,污泥处理的市场需求将会促进提升。同时,随着污水处理量、处理要求提升,带动污泥产生量持续增加。
从国情以及政策出台情况看,污泥处理处置是一个大赛道,也是一个长赛道。目前涉及污泥处理处置业务的企业小而多,竞争格局分散,缺少专业性污泥处理服务商,我国各地污水处理厂总体较为分散。污泥分布也较为分散,污泥处理行业内单个企业的业务范围通常具有一定的区域性且市场占有率普遍不高。受长期以来“重水轻泥”的影响,我国污泥处理行业仍处于起步成长阶段,多数涉足污泥处理的企业主营污水处理,行业内仅有少数企业专门从事污泥处理。除此之外,各地方对污泥处理的付费意愿参差不齐,费用大约分布在200-500元/吨(个别地区是100-300元/吨)的范围内,普遍不高,这个费用水平是无法完成全过程商业运行的。目前仅有规模较大、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相对有更健全的付费机制、更强的付费能力。
5)近年来国家、地方相继出台的环保政策与规划,迈入以质量提升和技术创新为特征的平台期
2023年12月,《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收费机制。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持续出台多项政策规划,对污泥处理处置行业的发展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202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全文中31次提到污泥,“泥水并重”态势日趋明朗;东部城市、中西部大中城市、其他有条件城市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土地资源紧缺的大中城市推广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干化+土地利用处置模式。
2022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天,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部地区城市和县城,黄河干流沿线城市污泥填埋比例明显降低,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
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对厂内及周边区域供暖供冷。鼓励发展节能降耗专业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污泥处理节能降碳,推广低碳处理工艺,新增废气污染物纳入排污许可;污泥单独焚烧时,鼓励干化和焚烧联用,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余热利用技术,提高污泥热能利用效率;推动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加大科普宣传,畅通污泥资源化产品市场出路。
2024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2024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城市适度超前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规模化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
以上海、江苏等为代表的长三角地区和以广东为代表的珠三角地区,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龙头,也在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泥产量方面排名全国前列,近年来,在国家有关行业政策的引导下,上海、广东、江苏等地持续推进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并密集出台了地方性的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划或规范,对国家污泥处理处置任务目标的完成和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进步和未来发展方向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
上海、广东、江苏等地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文件,规划至“十四五”末,上述地区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9,000吨/天(按含水率80%计)。2023年,上海市印发《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推广水源热泵等热能利用技术,提高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上海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污泥独立焚烧及协同焚烧项目建设;开发新能源应用,推进水源热泵技术应用;拓展污泥资源化应用及试点。随着相关规划的相继出台,为重点地区污泥处理处置释放了巨大的市场空间。2024年,上海市印发《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一2026年)》,提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发展,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泰和污水处理厂及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加快推进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污水系统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污水处理厂高效能运行,提高污水处理厂资源化利用水平,以水源热泵、光伏发电等为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厂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标杆污水处理厂建设。
同时,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引领下,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泥产量排名全国前列的其他主要地区陆续出台了地方城镇污水处理或排水规划,对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都进行了详细规划,市场空间可观。其中《成都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新增生活污泥日处置能力2,150吨,污泥无害化率达95%。《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十四五”规划(2021一2025年)》指出:十四五期间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从5,837吨/天提升至6,710吨/天。
综上,行业压力、技术需求、政策规划三管齐下,在释放污泥处理处置未来市场空间的同时,提出了污泥在污水厂内实现脱水干化减量、实现水泥气同步治理、绿色低碳、节能循环、环境友好、智慧高效等一系列目标要求,将有助于推动行业朝着更加高效、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恶臭污染物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主要产生于水污染治理(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处理、配套泵站)、固废处理(如垃圾处理)、工业废气、公共建筑等多个行业,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恶臭污染物中的芳香族化合物,如苯、甲苯等具有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作用。恶臭污染物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组成的废气,已成为公众最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全国环保举报管理平台统计,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接到恶臭/异味投诉举报为9.8万件,占全部环境问题投诉举报件数的22.1%,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投诉案例呈上升趋势,部分污水处理厂被新建居住区或商业区包围,又因为工艺落后存在臭气散逸的情况,成为城市中重要恶臭污染源。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2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显示:2022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9,013.50亿元,其中工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为2,234.30亿元。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提高,大气污染防治逐渐进入细分领域,恶臭污染催生的治理、监测和监管等领域的市场空间有望达到千亿量级,市场需求旺盛。
我国恶臭污染物治理与污水处理,脱硫、除尘等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从事恶臭污染物治理数百家企业多为2002年之后成立,行业集中度不高,市场竞争激烈。
由于恶臭污染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社会危害性,《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均将恶臭污染、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列为重点污染防治对象,《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中也将制、修订恶臭污染及挥发性污染物的相关标准列入规划。《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及恶臭治理。
除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外,以上海、天津、山东为代表的发达地区不断提升废气排放地方标准,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等。这些标准的相继出台与实施,促进了废气净化技术水平和治理效果的显著提升,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恶臭污染物,按作用机理不同,解决方法可分为密封法、稀释法、掩蔽法和净化法四大类。净化法作为最彻底的解决措施,主要是对收集的恶臭气体采用吸附法、化学法、生物法和催化氧化等技术进行处理。
恶臭污染处理技术的选择,要根据恶臭物质的来源、浓度、性质及处理要求决定。但由于恶臭物质的非单一性和复杂性,单一的恶臭处理技术很难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因此需要将各种技术进行组合,形成复合型恶臭污染物处理技术工艺,从单一的处理单元发展为多种技术组合式应用。目前,在我国生物滤池、催化氧化净化技术装备等系列高效废气复合净化技术装备在废气净化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已成为本领域的主流工艺环节。
2024年1月22日,CCER市场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宣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6月,国家认监委公布了《第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审批决定》,发布了第一批共5家审定/核查机构;7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公开征求意见的函,CCER第二批2个方法学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机制是推动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手段,有利于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支持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对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项目发展。
2024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建立数字化碳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园区协同推进能源数据与碳排放数据的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积极培育专业化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开发推广绿色制造解决方案;5月,国务院印发《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6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建立完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碳足迹信息披露制度;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7月生态环境部通过《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该方案在保持政策延续和稳定的基础上,降低核查难度、减轻数据质量风险,避免繁琐的计算程序以及结果偏差,并引入配额结转新机制,确定将两年一履约改为一年一履约,刺激市场活跃度。
综上,国家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聚焦关键行业及重点领域,激发强制碳交易市场的活跃度,启动自愿碳交易市场并持续扩容,鼓励企业积极利用数智化赋能碳管理,加速建立健全组织及产品碳排放的信息披露机制,同时对绿色低碳服务机构提出更高要求。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双管齐下,将进一步激发碳市场发展潜能。
城镇污泥组分复杂,固液分离难度大,传统的“两段式”污泥脱水干化工艺通过污泥脱水设备(包括带式压滤机、离心脱水机、板框压滤机等)和污泥干化设备(包括桨叶干化机、圆盘干化机、流化床干化机、带式干化机等)联用对污泥进行处理,以实现污泥减量,但由于两类设备在技术原理、工艺流程、设备结构等方面均有显著差距,难以通过将二者组合成一体的方式,实现流程短、效率高、占地小、污染低等技术优势,因而只能选取某一类特定设备作为基础,聚焦关键技术,开展创新研发。
多年以来,虽然国内外行业内多家知名企业均尝试依托离心脱水机、带式压滤机、板框压滤机等传统机械脱水设备为主体,开发集脱水与干化功能于一体的先进固液分离装备,但除复洁环保依托板框压滤机这一具有最大化机械脱水能力的脱水设备自主研发成功并实现应用外,其他均未实现市场化应用,其主要技术门槛体现在一体化工艺和核心部件两大方面,其中,一体化工艺需要攻克污泥驱水机制复杂、系统集成度高、工艺技术难度大等难题,而核心部件需要攻克耐高温滤板综合技术要求高,生产制造技术难度大等难题。
随着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恶臭污染物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领域排放标准的提升,行业发展得到持续关注,相关企业数量日益增加,废气“生物+物化”技术路线在细分领域已形成比较成熟的净化工艺和工程应用体系,其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污染物识别、工艺设计、计算模拟、运行控制,以及关键材料等方面,例如恶臭污染物的精准识别与控制、复合式废气处理工艺的改进与优化、高效反应器的创新设计、新型填料的开发等,同时需要通过各类技术的体系化运用与高效集成,方可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实现各类废气污染物的精准控制与稳定达标。
高温水源热泵是一种在少量电能或热能的驱动下,利用污水厂达标排放的中水等低品位热源,借助压缩机及其中制冷剂(冷媒)的相变,实现低位热能向高位热能转移的一种节能低碳技术装备。相较于常规水源热泵一般只能制取不超过60℃的热水,高温水源热泵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升级以及零部件的优化匹配,可以制取超过85℃的热水,大大拓展了应用领域,不仅可以应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干化供热,还可满足污水处理厂公共设施及污水处理厂周边一定范围内民用、工业领域相关用户的供热需求,节能降碳综合效益显著,其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压缩机、换热器、节流装置等核心组件的设计、选型、生产制造、装备系统设计与集成,以及系统运行监测与控制等诸多方面,只有通过专业合理的设计、选型、制造、集成、控制,才能实现高温水源热泵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高效、可靠的热能转换与利用。
公司独创的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填补国内外空白,从研究开发到应用经过多年市场检验,已成为由生态环境部2019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等多个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目录中污泥脱水干化领域入选的唯一技术。
公司的核心技术装备应用领域广泛,应用场景多元,已在国内多项重大工程和高标杆、高难度的危废污泥减量项目中成功实现了推广应用。截至报告期末,已成功应用于国内市政、工业领域60余项污泥、特种物料脱水干化项目,包括锂电、煤化工、半导体等领域,承接项目污泥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总规模超190万吨/年(超5,200吨/天)。其中在上海、广州承接项目的污泥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总规模已分别占上海、广州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的近25%。
公司在该领域已承接了上百项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恶臭污染物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废气处理项目,包括上海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的一体化活性污泥法生物反应池)提标改造工程除臭提标项目、上海竹园片区污泥处理处置扩建工程(上海市污泥集中处理三大片区之一的标杆工程)除臭项目、上海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二期工程(国内首个接收半干污泥的污泥焚烧工程)除臭项目、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除臭项目、浦西总线格栅井除臭改造工程项目、大宁汾西等10座泵站除臭系统达标完善工程项目等多项上海市级重大工程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的总处理能力已超过850万立方米/小时。
公司自主开发应用高温水源热泵技术,从污水处理厂净化后的常温中水中提取热量,直接产生85℃左右的热水,为污泥脱水干化一体化设备提供所需的低品位热源,实现了污水的资源化、能源化,进一步降低了污泥脱水干化的单位运行成本与能耗,相应形成的“基于高温水源热泵的污泥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获评2023中国节能协会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奖-热泵技术创新奖,并作为系统能量梯级利用技术之一,成功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低品位余热的高效回收与综合利用领域已实施运行29台套高温水源热泵机组,设计制热功率总规模超3.7万千瓦,按照设计工况条件运行,每年可减少碳排放超5.5万吨。
综上,依托于核心装备技术领先、安全节能等显著优势,复洁环保真正实现了“水泥气同步治理”,以实际行动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为重点发展地区市政和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大幅减量、废气深度净化、区域环境治理、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等任务的顺利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有效助力落实国家“碳减排”“碳中和”的目标,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我国经济社会进入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通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美丽中国。近年来,以污水厂污泥、生活垃圾(如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农业有机固废(如农业秸秆、畜禽粪污)等为代表的城乡有机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基本形成以焚烧处理为主,厌氧消化、好氧堆肥为辅,应急填埋保底的处理处置体系。
同时,我国城乡有机固废处理处置仍侧重末端治理,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主要体现在垃圾分类后焚烧设施产能过剩、湿垃圾厌氧沼渣资源化利用率有待提升、区域发展不平衡、存量填埋设施环境风险隐患大等方面。污泥厌氧消化是国外污水处理厂回收有机物化学能的主要方式,厌氧消化比例超过60%,而我国仅有不足5%的污水处理厂采用了这一工艺。畜禽粪污和秸秆以还田利用为主,而高值资源化利用模式未得到有效开发。
面向未来,随着我国“无废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双碳”目标的提出,在国家大力推动协同减污降碳、循环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城乡有机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由于城乡有机固废主要是生物质类有机固废,其中的碳、氢组分主要来自生物合成过程,因而由城乡有机固废制备的生物基燃料及生物基化学品具有碳中性特征。未来需重点突破有机固废生物基燃料及化学品制备技术,以生物质能及生物基化学品部分替代化石能源和矿产资源。在此过程中,面向污染控制、碳减排双重目标,需加强多学科交叉与“产学研用”协同,以资源化为手段,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与产业升级。
(1)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以技术装备升级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主攻方向,提高城乡有机固废的资源化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推动有机固废由资源化利用向高值化利用转变,构建高效协同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在生物处理方面,发达国家和地区近年来提出了利用生物质制备高值生物燃料、生物基化学品的发展布局,以此部分保障能源安全,如生物质能源约占欧盟可再生能源的60%,以生物柴油为重点,生物天然气、生物航空煤油等为补充。我国在城乡有机固废燃料化、高值化利用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未来应积极探索利用沼气制备绿色甲醇、绿色液化天然气、绿色可持续航空燃料,用作远洋船舶、大型飞机的“零碳”燃料;利用城乡有机固废制备生物基平台化学品、生物基塑料、生物基溶剂、生物基表面活性剂等生物基高值产品,用于部分替代化石能源和矿产资源,提升经济和环境效益。
在热化学处理方面,追求由“被动”焚烧向“主动”焚烧的转变,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烟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开展二氧化碳捕集与高值利用研究与应用示范;构建高效热解气化体系,开发合成气高效制备生物基燃料的新技术;应用催化热解碳化技术制备热解炭,推动热解炭以成型燃料、建材原料、土地改良及功能吸附材料等形式进行高值利用。
(2)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有机固废及高值资源化产品的综合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系统,纳入智能城市建设体系,提升有机固废环境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3)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在技术创新链中的各自优势,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水平的技术“瓶颈”,形成支撑高效资源化的新原理、新方法,构建以技术应用为导向的“产学研用”全链条创新模式。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应回避的股东为黄文俊、许太明、孙卫东、吴岩、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曲献伟、李文静、卢宇飞、雷志天;议案7应回避的股东为王懿嘉、黄莺。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等);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李建勇先生、罗妍女士及颜晓斐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以及《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长黄文俊先生、董事曲献伟先生、董事李文静女士和董事卢宇飞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全体董事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长黄文俊先生、董事曲献伟先生、董事孙卫东先生、董事李文静女士、董事卢宇飞先生及董事雷志天先生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提请拟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长期致力于节能低碳领域先进技术与高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已从传统的先进环保装备制造企业转型为节能低碳高端装备与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基于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业务现状、产业布局及未来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企业核心价值与品牌形象,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结合公司上述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逐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对现有《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名称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