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114,8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2,908,936股后的股份总数111,891,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161,872.40元(含税);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4,001,902.68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3,163,775.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1.6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9,161,872.4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是专业提供超声波技术及应用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主要是做超声波焊接、裁切及检测设备和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配套自动化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自身完善的超声波技术平台,依靠以超声波技术为核心的基础研发技术和创新技术,拥有向不一样的行业应用拓展的能力,可根据下游不一样的行业的需求开发出满足应用要求的各类超声波设备和配件。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新能源、半导体等领域。
公司产品最重要的包含新能源电池超声波焊接设备、线束连接器超声波焊接设备、半导体超声波焊接设备、非金属超声波设备、检测及别的设备、配件等。主要代表性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由于下游客户对设备配件存在比较大需求,公司还销售与公司各类设备相关的配件,如焊头、底模、裁刀、劈刀、发生器、换能器等。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重点研发超声波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应用。公司以潜在市场需求和客户实际的需求为导向,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技术进行预判,积极布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应用新领域,解决行业内技术难点和痛点。
在新研发项目立项前,公司依据市场需求调研、产品定位及竞品分析,形成项目可行性的初步分析结论,进而正式立项、制定开发计划书并成立相关项目组对具体产品进行研发;项目组成立后,根据开发计划书进行方案设计、BOM制定并生产样机,经初步测试后进一步优化改进,确定最终参数和性能并经过中试验证;测试通过后,产品交由客户处进行客户端验证,最后交由生产部门进行批量生产。
公司采用“销售订单+销售预测”的方式进行定量采购。公司采购的材料包括原料、成品配件、加工件等,其中包含标准件及非标准件。对于标准件,公司向合格供应商直接采购,对于非标准件,公司提供设计图纸或规格要求,向特定供应商定制。对于部分交货期较长、需求量较大的核心组件,为缩短产品交货期,公司会及时依据市场及订单情况预测做适量的策略性库存储备。
为保证原材料的供货质量,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产品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售后服务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动态更新管理,优胜劣汰。在进行采购时,通过供应商质量、价格综合比较后确定最终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
公司的生产管理采取“以销定产”并结合“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产品由机械部件、电气元器件、PCBA和软件等构成,公司主要负责生产工序中关键部件的加工、组装和测试环节,重点包括软件烧录、组装、老化、测试、检验和包装等,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
对于非标准化产品,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于非标准品的前端生产工序通常相同,公司通常会根据销售预测储备一定数量的半成品库存。对于相对标准化的产品,如裁刀、发生器、换能器等,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公司根据订单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由各生产车间按计划组织生产。同时,为确保安全库存,公司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标准产品未来滚动三个月的预测销量,结合合理库存的原则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实际销量调整生产计划。
公司将部分非核心工序委托给外部单位进行加工、生产,主要涉及外协加工的产品有焊头、底模、结构件等。部分工序如金属材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等涉及到能耗要求以及少量污染物排放,委托给具有相应环保业务资质的外部单位进行加工。
公司主要以直销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公司设有专门的营销团队,负责现有市场维护及新市场开拓。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获取客户资源,能够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向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服务方案。
公司销售的产品包括相对标准化的产品和非标准化的产品。对于相对标准化的产品,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设备或配件,双方经协商后直接签订合同实现销售,客户确认收货后,公司开票收款;对于非标准化的产品,公司根据客户特定需求设计产品方案,客户认可公司产品解决方案或试用样机后,公司进行报价及议价,确定价格后签订正式订单,并根据方案安排生产,产品生产检测合格以及客户支付预付款后发货,客户进行验收,公司开票收款。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产品涵盖超声波焊接、裁切及检测类设备等。
在全球行业市场上,由于美国、德国、瑞士等发达国家企业起步早,技术研发积累较国内企业更深厚,市场对国外进口设备依赖度较大。基于先发优势,超声波焊接设备、超声波轮胎裁切设备等相关市场长期被以必能信为代表的外资品牌占有;在超声波扫描显微镜设备等检测领域,美国Sonoscan、德国PVA公司等占据多数市场份额。近年来,国内企业经过持续的研发积累,我国超声波设备制造业不断突破技术瓶颈,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竞争力不断增强。以公司为代表的超声波设备企业,凭借自身在超声波行业多年的技术积累,紧跟国内新能源、半导体等产业升级发展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逐渐打破行业内外资竞争对手的垄断局面,市场份额呈逐渐上升的趋势。
超声波金属焊接是固相焊接技术,焊接过程中达不到金属材料的熔点,利用超声能量通过高频振动摩擦形成纯净金属之间的接触,形成焊接接头。相较其他传统焊接方式,具有焊接过程中发热量小,焊后内阻小、更节能环保等明显优势。超声波裁切是将超声振动传递到裁切刀,裁切刀将接收到的振动能量传递到待切割工件的切割面,通过激活材料分子能,打开分子链的方式对材料进行切割。相较其他传统裁切方式,超声波裁切具有切口光滑、牢靠,切边准确,不会变形,不翘边、起毛、抽丝、皱折等优点。
对于动力电池极耳终焊、大线径高压线束焊接、轮胎超声波裁切、半导体端子焊接、半导体键合机等技术难度较高的领域,国内市场上主要由外国品牌如必能信、泰索迡克、Sonics、德国海尔曼、德国雄克、K&S、ASM等国际上技术实力领先的企业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而对于无纺布焊接、塑料焊接、小线径线束焊接等技术难度较低的领域,国内外超声波企业相对较多,市场份额相对分散,竞争化程度较高。国外超声波焊接企业在行业中占有规模优势和资金优势,公司的发展时间相对上述企业较短,不论是在规模还是在资金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
另外,超声波设备制造业是涉及物理、电子、机械、材料等多领域技术,行业对人员的技术要求高,人才培养周期长,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相当强烈。上海市科委等六部门出台的《上海市“十四五”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类)紧缺人才》将“超声波研究人才”列为上海市“十四五”科技创新类紧缺人才,紧缺类型为“质量紧缺”,紧缺程度为“十分紧缺”。目前行业内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较缺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超声波设备制造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技术门槛较高。超声波技术的应用涉及电子、压电、声学、机械、电气、软件、视觉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技术,超声波电源、压电换能器和声学工具需要在受动态负载的情况下保持在理想的共振状态,并提供稳定的振幅输出,同时兼顾声学工具夹持刚性的前提下最大化地衰减夹持区域的振动幅度,降低空载损耗,保证超声工作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因此需要全面掌握各项基础研发技术,设计出的产品才能够满足超声波金属焊接和超声波裁切等要求较高的超声波应用需求。而半导体先进封测领域超声设备更是具有高精度、高可靠性、高整合度、高智能化等特点,才能满足不同应用需求对芯片性能、连接密度和封装尺寸等更高要求。随着下业不断发展,对设备的稳定性、精密性、效率及快速迭代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行业技术门槛也随之提高。
在新能源电池领域,公司已经形成以超声波楔杆焊机、超声波焊接监控一体机等设备为代表的种类丰富、迭代较为迅速的产品体系,能够满足市场主流电池厂商批量生产动力电池等对超声焊接设备的需求。公司与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亿纬锂能、国轩高科、蜂巢能源、欣旺达、孚能科技等知名企业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的超声波设备已在国内新能源电池生产线中广泛使用。
在线束连接器领域,公司可以实现185平方毫米以上的铜铝大线径线束焊接,适用于线束与线束、线束与端子、端子与端子等多种焊接应用场景,产品系列齐全。公司与莱尼、泰科电子、安波福、安费诺、住友等国际知名客户以及比亚迪、中航光电、沪光股份、均胜电子、长春捷翼、华丰科技、永贵电器、天海电器、立讯精密、沃尔核材等国内知名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公司正在快速抢占新能源汽车高低压线束、充电桩、储能场景等应用市场。
在半导体领域,公司已经推出超声波铝线键合机、超声波铜线键合机、超声波端子焊接机、超声波Pin针焊接机、超声波扫描显微镜等超声波应用解决方案。公司积累了上汽英飞凌、中车时代、振华科技、宏微科技、芯联集成、士兰微、比亚迪、广东芯聚能、安世半导体、长飞半导体等知名客户。公司可应用于半导体晶圆、2.5D/3D封装、面板级封装等产品检测的先进超声波扫描显微镜,已成功获得国内知名客户验证性订单。优质的客户群体充分印证了公司产品在相关市场的地位和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认可。
在轮胎裁切领域,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与固特异、韩泰、中策橡胶、优科豪马、正新橡胶等诸多轮胎行业的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超声波裁切设备在国内市场上保持领先地位。
综上,公司基于核心技术开发出的超声波金属焊接、超声波裁切等设备,在下游应用领域获得众多优质客户的充分认可,行业地位突出。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超声波应用技术、自动化技术、智能化技术、材料技术等的不断发展,超声波设备制造产业技术也得到了持续增强提升。在超声波设备制造产业,行业内企业开始向横向扩张和纵向集成两方面发展。
公司融合自身核心技术,持续提升超声波设备技术水平,扩大设备的下游应用领域,持续丰富产品矩阵。在线束连接器领域,德国雄克等外资企业占据该领域大多数的市场份额。公司积极布局高功率及超高功率超声系统研发,推进设备顺应市场趋势快速迭代升级,满足下游储能、高压线束、充电桩等场景对焊接应用的更高要求。报告期内,应用于连接器的大功率超声波扭矩焊接机成功打破国外垄断并获得客户正式订单。在半导体领域,目前半导体封测环节核心设备国产化率较低,进口设备如K&S、ASM、德国PVA、美国Sonoscan在超声波键合机、超声波扫描显微镜等领域占有较高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半导体领域应用,公司超声波端子焊机及超声波Pin针焊机、超声波键合机、超声波扫描显微镜等已经实现批量供货,并结合客户需求持续进行迭代升级。报告期内,公司第三代超声波扫描显微镜结合AI智能算法,借助人工智能算法实现优秀的特征提取能力,可以自适应提取并识别缺陷、自动计算缺陷尺寸(如自动计算空洞率)、筛选合格或不合格产品,有效解决传统检测方式的局限性,提升了检测缺陷的准确性和效率。此外,公司还积极布局先进封装领域相关设备研发,先进超声波扫描显微镜已经获得客户验证性订单,并积极推进超声波固晶机、超声波倒装固晶机等产品研发工作。
公司以产品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转变,协助重点客户开拓超声技术应用新场景,从向下游客户提供单台设备转变为提供融合前后道工艺的集成化设备。公司研发推出监控各环节焊接质量的焊接监控系统以及超声波除尘设备,可以满足头部客户对提升产品品质的更高要求,并积极研发纳米材料超声波爆破分散机等新产品,解决客户和行业痛点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激光焊接质量监控系统、超声波除尘设备已经实现批量出货。
公司一直专注技术创新,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发展的战略,以客户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和研发团队的建设,积极布局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
公司将密切关注超声波技术及应用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及发展趋势,结合客户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持续进行技术更新,保持在超声波设备制造行业的领先地位。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455.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86.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0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2,527.25万元,比上年末下降2.1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69,139.00万元,比上年末下降3.4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1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万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线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安排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同时兼顾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确认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遵循公平交易、自愿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54,32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1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8,375,511.2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114,8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2,908,936股后的股份总数111,891,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161,872.40元(含税);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4,001,902.68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3,163,775.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1.6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9,161,872.4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确认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3,86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228.08万元。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采用与“合同资产”相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式。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861.44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3,861.44万元(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确认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阳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周宏建、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发送至)的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公司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信封上或电子邮件标题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现金管理金额: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做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需要。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8.1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1,480万股的2.25%。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5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比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设每个考核年度定比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X,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1)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3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少劼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4年3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5)。
(4)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5)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54,32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1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11日,因此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0日。
按照《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54,32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1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授予价格:36.02元/股(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首次授予价格由36.22元/股调整为36.02元/股)。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21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日。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公司为实施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等而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以及2024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一)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